岳阳市出台自备水源城市污水处置费征收执行法子
记者10月10日从岳阳市财政局获悉,该市出台《岳阳市自备水源城市污水处置费征收治理执行法子》(以下简称《法子》),初次划定了单元和幼我须交纳自备水源污水处置费的具体尺度。
《法子》划定,从今年9月1日起,凡是获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取水许可证的单元和幼我,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并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置设施排放污水的自备水源使用者都纳入污水处置费征收领域。具体征收尺度为:生涯用水每立方米0.76元,工业(含办公)用水每立方米0.845元,经营服务业用水每立方米1.215元,特种用水每立方米1.765元;自备水源城市污水处置费,由岳阳市财政部门委托市水务部门代征。收入全额缴入同级财政,尝试“出入两条线”治理。《岳阳日报》